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李真)1月14日,瀘溪縣人民法院組成三人合議庭,公開開庭審理瀘溪思源實驗學校原校長楊志祥職務犯罪一案。該案由瀘溪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、院長楊金志擔任審判長,瀘溪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、檢察長張斌出庭支持公訴。州、縣紀檢系統(tǒng)、縣教體局干部職工,全縣各中小學校校長,州、縣人大代表、政協(xié)委員等近100人旁聽庭審。
公訴機關指控:2014年9月至2024年4月期間,被告人楊志祥利用其擔任瀘溪思源實驗學校校長的職務便利,侵吞學校公共資金822.03萬余元,用于個人開支;為他人謀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財物5萬元,用于個人開支;挪用學校公款20萬元,借給他人進行營利活動,超過三個月未還。被告人楊志祥到案后,如實供述其貪污、受賄、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實,退繳部分違法所得。
庭審中,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(jù),被告人楊志祥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(zhì)證,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(fā)表意見。被告人楊志祥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和罪名無異議,當庭表示認罪悔罪,并作了最后陳述,控辯雙方訴訟權利得到了充分保障。整個庭審環(huán)節(jié)緊湊、程序規(guī)范、莊嚴肅穆。該案將擇期宣判。
庭審結(jié)束后,旁聽人員紛紛表示,通過“零距離”“沉浸式”現(xiàn)場旁聽庭審,深刻體會到法律的威嚴和違法犯罪帶來的嚴重后果,今后將以案為鑒,不斷提升拒腐防變能力,堅守廉潔自律底線。
身邊案是最好的“教科書”,也是最好的“清醒劑”。瀘溪縣法院將繼續(xù)充分發(fā)揮院庭長帶頭辦理疑難復雜案件“頭雁效應”,始終堅持依法履職,持續(xù)保持嚴懲職務犯罪高壓態(tài)勢,積極延伸審判職能觸角,用好案件“活教材”,通過“身邊案”警示教育“身邊人”,實現(xiàn)“審理一案、警示一片、治理一域”的良好效果,為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(tài)提供堅實有力的司法保障。
責編:李穎
一審:曾金春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